关于征集2011年杭州市科技进步奖申奖项目的通知
字体设置: 发布日期:2010-12-22 15:02:17

各区、县(市)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局,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好2010年科技成果的奖励工作,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现开始征集2011年杭州市科技进步奖申奖项目。   
  一、申报条件   
  杭州市属企事业单位或在杭的部属、省属及外地的企事业单位与杭州市属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合作完成的,并于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并经过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可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范围  
  申请2011年度杭州市科技进步奖的范围为:应用技术成果(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生物新品种等)、推广成果、社会公益技术成果(如环境保护、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等)、基础研究项目、技术发明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重大工程项目、软科学项目等。  
  三、推荐部门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项目由下列部门或单位推荐:  
  (一)各区、县(市)科学技术行*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  
  (二)市人民*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  
  (三)本市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单位上报申奖的科技成果项目,均需提交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一式三十份,技术资料两套(按推荐书附件目录规定的内容装订成册),经有关推荐部门(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推荐;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的区、县(市)科技局、经开区经发局推荐。)签署申奖意见后,送杭州市科技管理办公室。
  市科技进步奖的推荐书采用浙江省科技厅制《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见附件1)。填报应严格按填写说明的要求撰写,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主要指试制工作总结或技术总结、检验报告、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技术发明和技术开发类要有经济效益证明,社会公益类要有社会效益证明,软科学类项目要有应用采纳后的评价证明材料)、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查新报告(须一年有效)、成果登记证书等。如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计算机软件要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报技术发明类一定要有发明专利。  
  直接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单位(包括以该项目技术入股或转让相关企业后取得的效益)销售申报项目产品(或技术)所取得的直接效益,若申报一等奖(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软科学项目除外)项目,要求提交销售发票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间接效益是指项目用户单位应用该项目(技术)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各申报单位需填写承诺书,项目完成人(所有申报人)签字后附在附件内(见附件2)。  
    未按规定填写、提供附件材料和承诺书的,不予受理。  
    五、其它有关事宜
市科技进步奖项目按照专家评审、评委会审定、市*批准的程序进行。2011年杭州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结果将作为杭州市推荐2011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依据。
根据省科技厅的规定,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注意: 
1、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主要论著需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
2、技术发明类项目,应当出具已经获得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的证明,不能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不能申请专利的理由。对所提供的专利,必须逐项注明其类别和专利授权号,与报奖项目的技术关联度、申请人位次及所作的贡献。
3、软科学项目,应当是完成期满一年以上并经实践验证的项目。凡是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软科学项目,原则上应在规划、计划实施期过半后才能申报评奖。属于*部门日常工作范畴的,原则上不能推荐评奖。
六、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申奖材料收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15日。推荐书均简单装订(直接用订书机装订,不要用塑料封皮,塑料夹子装订),附件材料能简单装订的就简单装订,太厚的附件材料请装订成册。  
    有关科技进步奖的申报事宜可与杭州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87061059  
    联系人: 王 瑛  蔡 康  
    杭州市科技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惠兴路2号  邮 编:310001   
    联系人:楼菁华 钱钟明 电 话:8702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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